今年学院招生总计划为2388人,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浙江、河北、江苏、江西、安徽、福建、河南、云南、山西、宁夏、贵州、广西(新增)、甘肃(新增)。
省内2018人,其中理科计划1197人,文科计划328人,艺术类220人,单考单招95人,专升本178人。省外370人。
浙江省招生计划
临床医学专业30名计划在第二批提前批中定向招生,其中宁波市奉化市8名、宁波市宁海县10名、宁波市北仑区12名。
浙江省2013-2015年录取情况
省外招生计划
省外2013-2015年录取情况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学院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我院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主要为英语、日语。
4.学院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5.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的投档比例为1:1,其他省(市、自治区)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1.05。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情况在招生省(市、自治区)之间进行调剂。
6.学院对各专业投档时不设专业级差分。
7.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取。
8.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非150分制的按同等比例折算。
9.艺术类专业:学院认同各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统考成绩。除有明确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外,对文化、专业(术科)成绩均符合本科报考要求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专业(术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计)×50% + 专业成绩(按满分100分计)×7.5×50%。
10.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
招生亮点
1.坚持社会需求为导向,动态调整招生专业,扩大热门专业计划。
2.我院录取的浙江省考生中(首轮投档考生),高考成绩名列文、理科各前10%者,大一第二学期时可在同一批次内再次自主选择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除外)。
3.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录取时各专业志愿级差分为0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符合要求,确保录取。
4.新生入学后具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可自愿报名择优选拔进入日语(商务方向)国际实验班、商务英语班(日本名校升硕班)、财务与金融国际实验班、商务智能技术特色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艺术类专业日本名校升研项目,为学生出国(境)学习创造条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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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0574—87600018
咨询QQ:941542780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毓秀路505号(规划2018年9月学院将整体搬迁至宁波市慈溪科教园区)
本期编辑
编辑:李燕妮
来源: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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