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十里不如浙水院的新生奖学金在等你。今年我校首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规则明晰,等级不同,金额不等,最高十万元,品学兼优的莘莘学子们,等的就是你!
第一条
为鼓励和吸引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进一步提高我校社会知名度、生源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
参加2019年统一高考招生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品学兼优且按时来我校报到的本科新生。
第三条 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奖额
(1)特等奖学金:100000元/人;(2)一等奖学金:30000元/人;(3)二等奖学金:15000元/人;(4)三等奖学金:5000元/人。
浙江省
1. 特等奖学金: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2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100000元/人;
2. 一等奖学金: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3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 30000元/人;
3. 二等奖学金: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4000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奖励15000元/人;
4. 三等奖学金:高考投档成绩高出一段线,列本校在浙江录取的2019级新生前30名的考生,奖励5000元/人。
其他省份
1. 特等奖学金:在满足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或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的前提下,凡我校在浙江省外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级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批重点分数线文、理科80分以上(含)奖励100000元/人;
2. 一等奖学金:在满足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或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的前提下,凡我校在浙江省外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级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批重点分数线文、理科50—80分(含50分)奖励30000元/人;
3. 二等奖学金:在满足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或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的前提下,凡我校在浙江省外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级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一批重点分数线文、理科20—50分(含20分)奖励15000元/人;
4. 三等奖学金:在满足平行志愿首轮报考或传统志愿第一志愿报考的前提下,凡我校在浙江省外第一批次录取的2019级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文、理科一批重点分数线,列本校录取的各省2019级新生第1名,奖励5000元/人。(或奖励大学本科一年学费)
各省生源中,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省级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全国决赛三等奖,奖励10000元/人;全国决赛二等奖,奖励20000元/人;全国决赛一等奖,奖励30000元/人。
各省生源中,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奖励5000元/人。
第四条 评审程序
(一)由符合高考成绩奖学金或学科竞赛或体育特长奖学金条件的新生提交奖学金申请表。
(二)符合学科竞赛或体育特长条件的新生,需提供材料包括:《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9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或二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注明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由学生处(招生办)进行审核,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三)其他满足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由学生处(招生办)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结果和报到情况直接遴选,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四)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审核,无异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五)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后,由相关学院负责对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跟踪管理。
第五条 新生奖学金获得者的其他待遇
(一)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参加学校与国内、国(境)外高校的校际交流。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申请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学校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同等条件下,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将予以优先考虑。
第六条 其他
(一)奖学金实行一次性发放。
(二)满足多项评选条件,只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
(三)凡获奖学生在新生入学注册后两年内转、退学的,应退还奖学金。
(四)对弄虚作假的获奖新生取消获奖资格、收回奖学金并追究责任。
(五)通过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新生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出品 / 浙水院招生
编辑 / 徐巧丹
审核 / 柯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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