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转专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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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波财经学院转专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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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样化选择和个性化培养是我校的教育理念之一。为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体现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校将继续实行宽松的转专业政策。

2019级共有385名本科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提出了转专业申请,成功转专业人数385人,转专业成功率100%。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2020级本科学生可以在入学一年后提出转专业申请,2020级专科学生可以在入学一个学期后提出转专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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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转专业流程(以2019级本科学生为例)

第一步

发布通知

2019年5月,教务处发布“关于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9级本科在校学生,不包括专升本、单考单招招生录取学生。

二、转专业条件

依据《学籍管理规定》第七章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之间不能互转,艺术类专业间转专业需符合艺考小类别。

三、时间安排

学生在(5月20日-6月2日)向现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本人第一学期成绩单,预期将不予受理。

学生必须填报两个不同拟转入专业,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原专业的分析及相关说明,拟转入学院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和专业介绍。

学校将在6月下旬公示拟转专业名单。

公示后,如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要降级,则自动中止此次转专业流程,按降级相关流程办理。详见《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步

学生本人填写“转专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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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宁波财经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通知规定,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核,拟同意郑子豪等375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不含设计学类),申请转入设计学类学生将在该专业大类分流完成后通知,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转入班级进行公示。

注:期末结束上述学生中如有达到降级条件的,将按降级流程办理,不再列入转专业名单。

本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5日,如有异议的,请在截止日前向教务处提出。

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宁波财经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通知规定,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审核,拟同意陆晓丹等10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设计学类),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转入班级进行公示。

本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13日,如有异议的,请在截止日前向教务处提出,联系电话88052001。

第四步

学校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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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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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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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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