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季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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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季 ||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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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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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到须知

学校实行新生网上自助报到,2020年9月11日上午9: 00开始,可以通过电脑版或手机端“易班“ 完成网上报到手续(详见《新生报到流程》), 网上报到截止时间9月15日17: 00, 逾期系统将会自动关闭。

完成网上自助报到后,须于9月18日,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录取通知书》到越秀校区报到。新生到校后,凭嘉园直通码进入校园,到指定地点领取校园卡,在志愿者指导下完成报到。提前抵达学校的新生和家长自行解决住宿并妥善保管行李。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联系电话0573-83640000、 83642036)。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

为了让2020级新同学更快了解适应大学生活, 请扫描录取通知书上的“嘉兴学院官方订阅号(微信号:zjxu-wx)"和“微嘉院学工公众号(微信号:jxxy-wjy)"二维码,并关注,进行相关内容的学习,了解学校信息,学校也将通过微嘉院学工随时更新迎新报到信息,请你时常关注迎新专题,及时了解迎新报到动态。

三、户口迁移(自愿)

新生户口迁移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迁入者在校期间户口不能变动、迁移)。办理户口迁移, 必须在报到日期前凭入学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在入学报到时,请务必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背面写上本人联系电话 )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开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户口迁移证有关项目要填写完整,户口专用章不可漏盖;

(2)户口迁移证上“原住址”一栏,农业户口的要写到村一级,城镇户口的要写到县(镇)街道门牌号,出生地、籍贯要注明省、市(县),直辖市要写到区。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身份证号码,是否办理二代证及二代证签发日期;

(3)请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时认真核对,如有差错、或者字迹不清晰、或打印格式严重错位、导致无法辩认,必须重新签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在原证上修改;

(4)迁移证迁往地址统一写“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越秀南路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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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生档案

所在省(市、 自治区)明确规定自带档案材料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及时办理档案(密封件)提取手续,并务必在报到后,于始业教育期间交给班主任,否则不予注册。

五、党员组织关系

1、“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浙江网覆盖的基层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直接通过网络转接至所在学院;

2、“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浙江网未覆盖的基层党组织,党员提出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由原党组织开具组织关系转接纸质介绍信,并通过原党组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个人《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一起交至所在学院。

3、浙江省内由县团级以上组织部门直接转入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纸质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浙江省外纸质介绍信抬头为“嘉兴市委组织部”,由嘉兴学院党委组织部代收。

六、团员组织关系

团员组织关系由原中学或乡镇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出。学生报到后,团员证等由班主任统一收齐。

七、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未在我校设立校园地助学贷款业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应在家庭所在地银行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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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指南

新生赴校路费、行李托运费自理,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报到期间,学校在嘉兴南站设立新生接待站(接站时间为9月18日7: 30至18:00)。

公交:嘉兴南站可乘97路公交车,嘉兴汽车客运中心可乘79、1、19、92、243、241路公交车,嘉兴汽车北站可乘20、91、79、15路公交车到越秀校区。

自驾: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嘉兴学院越秀校区。

九、校园一卡通

学校免费为新生提供首张校园一卡通,供学生在校期间就餐、借阅图书、医疗、上机、门禁等使用,由各二级学院在新生来校时发放。一卡通领取成功后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嘉兴学院校园卡”,输入一卡通上的8位账号(一卡通号)、姓名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可用微信进行校园一卡通充值、挂失等操作。

十、医疗保险

新生自愿参加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保费按年缴纳,新生在入学前先预交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的保险费用189元,2021年缴费标准市社保局确定后多退少补(2020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560元/年,我校学生保费标准为189元/年),来校后确认不参保的,将退回保费。

十一、新生资格审查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材料和身体健康复查为主要内容的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学校取消其学籍。对患有疾病不宜在校学习的,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并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有关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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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生缴费

新生应在报到前缴清学费、入校体检费、教材讲义费、军训服装费、城乡合医疗保险费;住宿费在到校入住后根据住宿收费标准缴纳。详情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20新生缴费说明》。

十三、招生服务电话

0573-836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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