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1466人,其中广东省1183人、广东省外283人,各专业根据考试类型分为“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省统考类”“普通类”,具体如下:
今年,我校佛山校区计划招生53人,开设文物保护与修复(传统书画保存修复)、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4个招生专业,采取与校本部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现阶段,佛山校区学生将在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培养,后续根据佛山校区的建设进程再做整体安排。
二、各省市招生专业目录设置
1、广东省:
注意:各专业录取批次设置以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录取批次的录取顺序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2、广东省外: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专业
(2)普通类专业
注:各专业的录取批次设置,请查阅所属省份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高考志愿填报办法
1、“书法类”“理论类”“省统考类”“普通类”各专业:考生在各省(市)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各地招生专业目录指引直接选择填报。
2、“美术类”“设计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大类录取,考生在各省(市)填报高考志愿时,对应选择“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填报。考生被正式录取至“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专业类后,再在我校指定系统进行具体专业选报。详细办法将于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官方网页(http://www.gzarts.edu.cn“招生就业”专栏)公告。
四、录取办法要点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理论类”、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4、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在广东省外普通类招生专业、在广东省内所有招生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5、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详细录取办法见《广州美术学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及各省招生专业目录等有关资料。
五、我校近三年普通本科录取情况
2020年:
http://zs.gzarts.edu.cn/info/1037/1729.htm
2019年:
http://zs.gzarts.edu.cn/info/1037/1467.htm
2018年:
http://zs.gzarts.edu.cn/info/1037/1179.htm
六、广州美术学院2018-2020年普通本科各校考专业录取情况
http://zs.gzarts.edu.cn/info/1037/1728.htm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咨询电话:020-84017740、39362077,咨询时间:9:00-12:00,14:30-16:30
电子邮箱:zsb@gzarts.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zarts.edu.cn/
微信公众号:GAFA_ZS
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大学城校区)
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昌岗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