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九大美院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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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九大美院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规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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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一、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1.中国画: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名。

2.书法学: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名,并列19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775分。

3.造型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74名。

4.实验艺术: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名。

5.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2名,并列372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383分。

6.新疆协作计划: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

二、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7.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4名,并列194名,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分。

三、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

8.建筑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712分(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857分,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106.857分者,专业名次录取至90名)。

9.美术学: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182分。(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864分;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44分)。

10.艺术学理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059分。

四、港澳台联招考生

专业合格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最低107.75分。

特殊说明:

(1)所有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将进行统一折算,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录取。(考生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相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2)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3)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本科A段线/本科第一段线;

(4)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6)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7)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8)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代号

专业名称

拟录取分线

01

中国画一

70.9814

02

中国画二

73.0154

03

书法与篆刻

73.2656

04

书法学与教育

73.9821

05

艺术理论类

554

06

造型艺术类

70.6195

07

设计艺术类

70.6687

08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71.0328

09

建筑学

543

10

环境艺术

70.9395

11

艺术与科技

70.0431

12

录音艺术

66.8021

注1:艺术学理论类、建筑学总分满分按750分计。

注2:我校不限生源省份。若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浙江省生源中录取。

录取规则

(1)建筑学专业、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

(2)其他专业(类):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 = 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满分×60 +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高考文化课满分×40

(3)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不限。学校自主命题的专业考试分数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

2019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办法:“报考我校的全国考生均按我校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进行录取,我校将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根据这一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经研究决定,划定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实践类:以参考浙江省普通类二段线的75%划定我校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372分(不分文理),对于分文理科的省份,则按文科372分,理科372分执行。

2019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1)大陆普通类考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代号

专业名称

专业合格分数线

01

中国画一

172.00

02

中国画二

195.80

03

书法与篆刻

190.50

04

书法学与教育

192.50

05

艺术理论类

162.00

06

造型艺术类

187.80

07

设计艺术类

187.80

08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86.00

09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景观设计

191.00

10

环境艺术

186.80

11

艺术与科技

183.80

12

录音艺术

176.30

(2)华侨、港澳台各专业合格分数线

代号

专业名称

专业合格分数线

01

中国画一

143

02

中国画二

170

03

书法与篆刻

无考生报考

05

艺术理论类

06

造型艺术类

165

07

设计艺术类

166

08

图像与媒体艺术类

165

09

建筑艺术、城市设计、景观设计

164

10

环境艺术

185

11

艺术与科技

175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一、设计学类

语文及外语达到最低要求,综合成绩北京不低于218.18,其他省不低于207.34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26人,其他省生源144人。

二、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达到最低要求,文化课相对成绩不低于75,专业课成绩北京不低于540分、其他省不低于562.5分(专业课成绩并列562.5分,文化课相对成绩达85.82)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北京生源8人,其他省生源47人。

三、艺术史论

文化课相对成绩河北不低于121.49、山东不低于118.27、河南不低于118.66、其他省份不低于115.63即予录取。

以上录取人数15名。

注:1.文化课相对成绩=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2.设计学类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外埠入围线512.5/北京入围线462.5×100+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线×100

3.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

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依据各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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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75(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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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艺术史论专业

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校考总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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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关于单科成绩要求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或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原则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天津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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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办法:

绘画类、书法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

设计类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 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

史论类专业: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录取原则:

天津美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

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大类志愿。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以下所述各项均采用此方式)。

3、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史论类和中英合作办学的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大类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大类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天津市考生单独排队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统一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绘画类、书法);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5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50(设计类);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大类计划额满为止。

4、报考我院史论类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计划额满为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语文成绩相同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报考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文化总分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队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英语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6、录取顺序:①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史论类择优录取②中英合作办学项目(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7、由于我院在专业考试时按大类进行考试,专业合格后要进行多合格证考生大类志愿的填报,所以考生必须按照我院时间要求登陆我院网站填报专业大类志愿。我院在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网站上填报的专业大类志愿为唯一依据进行录取,如考生未在我院网站上填报专业大类志愿,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8、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书法学专业和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除外),根据本人在专业考试报名时填报的专业(方向)志愿及该专业(方向)的计划数,依据考生录取分数按照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到低排名进行专业(方向)分配。如遇分数相同,则按录取原则中第3或4条执行。

9、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20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9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如教育部当年有相关文件规定,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10、对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等省份,因实行“一档多投”等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在时间允许的前提下,按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天津市生源中录取,如天津生源不能满足此部分计划数,则从录取未结束的省份替补。

11、各省如有特殊规定以各省招生办公室文件为准。

第九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

12、我院各招生专业均为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学生通过学校规定的英语考试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3、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收费每生每年10000--150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新标准为准。

天津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考试合格最低控制线

类别

专业合格最低控制线(全国,不含天津)

专业合格最低控制线(天津)

绘画类

244.4

220.0

设计类

239.3

220.0

书法

255.1

220.0

史论类

85.0

中英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

90.0

港澳台考生

220.0

2019年天津美术学院各档最低专业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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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拟录取分数线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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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在广东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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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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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东省

1、“统考+校考”理论类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54分;

2、“统考+校考”造型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2.74分;

3、“统考+校考”设计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1.64分;

二、全国联合招收港澳台侨生,录取最低文化分276分

三、广东省外

1、美术学专业录取最低文化分457分;

2、书法学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2.27分;

3、造型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4.97分;

4、设计类专业录取最低综合分74.32分。

四、新疆“协作计划”预科生,录取最低综合分77.50分

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湖北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专业类型

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分数线:622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分数线:611.6

书法类

综合折算分数线:758.4

服装表演类

综合折算分数线:231

(一)我校高考文化分投档分数线执行2019年湖北省相应批次与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绘画设计类:美术与设计学类311分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美术与设计学类 311分

书法类:美术与设计学类 311分

服装表演类:服装表演291分

(二)上述专业类型综合折算分或专业分计算规则:

1.绘画设计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2.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0.6)×2;

3.书法类:

综合折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0.6+校考专业成绩×0.4)×2;

4.服装表演类:

按服装表演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三)以上专业类型录取考生均为我校校考合格且报省招办备案生源。

(四)美术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提前批文理类专业(工业设计、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录取文化分数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公布。录取规则详见《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录取详细规则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省招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招办〔2019〕12号)、《湖北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则与依据。

录取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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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

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分数线如下:

录取原则:

(1)造型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300×70

(2)理论类(美术学、艺术史论、艺术设计学专业)

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3)普通类(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和艺术教育专业)

按照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因录取名额限制,在文化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志愿,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者;艺术教育优先录取语文成绩较高者。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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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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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院2019年本科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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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一、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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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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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科招生艺术类提前批(A段)录取情况(*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书法类、理论类、音乐类)

报考类别

专业名称

国标代码

拟录分数

陕西

外省

美术学类

美术学类

1304

67.84

72.733

设计学类

设计学类

1305

67.48

71.613

书法类

书法学

130405T

67.8

74.453

理论类

艺术史论

130101

463

530.9

美术学

130401

412

499.432

艺术设计学

130501

413

514

音乐类

音乐学

130202

425

458(A段)

注:

1.理论类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后计(海南省用原始分)。

2.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鲁迅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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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和我院《招生章程》执行,各专业类别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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