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快讯 ▎2020十大美院校考调整方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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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快讯 ▎2020十大美院校考调整方向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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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初试+复试

取消艺术理论类校考

建筑学使用各省统考成绩

一、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环境艺术、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实施专业“初试+复试”选拔方式。

初试不分专业(类),以网络远程考试方式统一开展基础性选拔,初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考试时长2小时),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以上专业(类)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二个专业(类)参加现场复试,各专业(类)复试考试科目为三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二、中国画专业

原中国画一、中国画二招考方向统一以中国画专业招生,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参加现场复试,不开展初试选拔。现场复试科目为二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综合分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人物、山水、花鸟、综合等四个专业方向。

三、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招考方向实施专业“初试+复试”选拔方式。初试以网络远程考试方式统一开展基础性选拔,初试考试科目为书法基础(考试时长1小时),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考方向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合格考生选择本专业其中一个招考方向参加现场复试,复试考试科目为三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录音艺术专业

按原考试方式招生。

五、以上专业(类)初试暂定于2021年1月中旬举行,复试暂定于2021年3月中旬在杭州考点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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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艺术理论类专业校考

以各省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艺术史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建筑学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

中国美术学院2021年建筑学专业使用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建筑、城市、景观等三个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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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校考基本要求公告如下:

一、我校各专业类对应的省统考科类一览表

校考专业类别

含括本科专业

省统考科类

绘画设计类

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油画)、绘画(版画)、绘画(插画艺术)、绘画(水彩画)、绘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印刷图形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展示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画(中外合作办学)、动画(影像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

书法类

书法学

书法学

(未组织统考的省区市除外)

服装表演类

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

服装表演

(未组织统考的省区市除外)

美术理论类

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

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书法学

(其中一类统考合格即可)

二、各专业类关于专业考试的基本要求

1.绘画设计类绘画设计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报考我校该类型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的艺术统考,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各省划定的成绩要求,方可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绘画设计类校考。

2.书法类、服装表演类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组织相应类别省统考的,考生相应类别省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组织相应类别省统考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要求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考。

3.美术理论类美术理论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无校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和设计类统考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4.提前批文理类提前批文理类无统考和校考要求,仅限湖北省考生报考。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三、其他事项

1.我校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要求、校考要求、考试安排、专业目录以后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的各项权威公告。

2.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测与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3.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百年湖美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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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校考专业合格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公布我校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各类型专业合格分数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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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校考各科分值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2020年录取规则:

(一)绘画设计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考生录取成绩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取考生校考最高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专业方向)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专业方向),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专业方向)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专业方向)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调剂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录取。

3.绘画设计类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二)书法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书法类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三)服装表演类

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除山东省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校考服装表演类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山东省考生依据报考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根据划拨计划数,按照山东省服装表演类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四)美术理论类

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相加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五)提前批文理类

1.无省专业统考与我校校考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提前批文理本科。

2.录取时分文科、理科两类,分别按照高考文科、理科文化成绩分类排序,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排序录取。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别确定录取专业。

(六)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折算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相应原则执行;

(2)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只录取填报“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给予录取。

2020年录取控制分数线:

历来不对外公布,考生可电话咨询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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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艺术理论类专业校考

取消理论类专业校考:理论类专业将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报考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理论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所在省没有相应类别统考的,须参加所在省美术(设计)类或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并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一、造型类专业(满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一: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整体造型、比例、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观察、认识、理解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石膏头像或人物头像

3.工具材料:① 8开试卷纸;② 铅笔、炭笔自选(考生自备);③ 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3小时

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造型准确;② 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准确,具有一定的表现能力和细节刻画能力;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和黑、白、灰关系处理得当;④ 画面具有空间感、体积感和质感;⑤ 工具材料运用熟练。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基本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对色调、色彩关系的正确认识以及将色彩知识加以运用及表现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试卷纸;② 水粉、水彩(考生自备);③ 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3小时5.评判标准:① 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得当;② 能较好的掌握色彩的冷暖及互补的规律并加以运用;③ 能用色彩塑造形体并有较强的刻划能力和表现能力;④ 构图合理,画面完整。

(三)考试科目三:命题人物组合(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根据命题,灵活运用速写手法表现人物组合及场景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人物及场景

3.工具材料:① 8开试卷纸;② 铅笔、炭笔、黑色钢笔、毛笔(考生自备);③ 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切题,人物组合得当,人物造型生动,具有一定生活气息;② 人物比例结构基本准确,绘画表现力强,具有一定的概括能力;③ 画面完整,主次关系处理协调。

二、设计类专业(满分:300分)

(一)素描(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主动组织构图的能力,观察、分析及表现人工或自然形态的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试卷纸;② 使用铅笔或炭笔、橡皮,禁止使用尺子、圆规等辅助工具;③ 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2小时30分钟5.评判标准:① 构图合理,具有主动整合物像形态的画面组织能力;② 形态特征明晰,形体比例、结构及透视准确;③ 黑白灰关系和形体表现明确,空间、层次分明;④ 画面完整丰富,体现一定的设计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二:色彩(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色彩感觉的敏锐度及色彩关系的把握,以一定的主观意识组织和设计色彩,具备较好的艺术处理和表现能力。、

2.考查范围:静物

3.工具材料:① 8开试卷纸;② 水粉、水彩(考生自备);③ 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禁止使用色卡。

4.考试时间:2小时5.评判标准:①色调明确,色彩关系协调且富于变化,体现良好的色彩意识和组织能力;②空间规划与表达明确,形体组合与塑造突出。③色彩表现技法多样、丰富且得当,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科目三:设计基础(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对日常生活敏锐的观察力和认知力,以及对特定主题或对象在联想、创意和视觉表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2.考查范围:主题文本、文化符号、生活物件或视觉元素。

3.工具材料:①8开试卷纸;②铅笔、炭笔、签字笔、毛笔自选,彩色马克笔等色彩表达材料(考生自备),禁止使用色卡。③考生自备画板、画架及相关绘画用具,画架高度不超过80CM。

4.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5.评判标准:① 准确理解和表达主题,创意独特,构思巧妙,具有丰富的想象力;② 构图完整生动且富有个性,主次、疏密、节奏得当;③ 图形与色彩、平面与空间、具象与抽象等关系的组织与构建合理;④ 表现手法适宜,能呈现一定的设计风格与形式美感。

三、书法类专业(满分:300分)

(一)考试科目一:书法临摹(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二:书法创作(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书法临摹与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① 书法临摹 ② 书法创作

3.工具材料: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② 四尺对开宣纸两张(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3小时5.评判标准:① 构思立意明确,章法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书法作品意识;② 结体合理而富有意趣,能较好的把握字法上平正与变化的关系;③ 点划、形态准确生动,能灵活自如地运用提按、使转等笔法。

(二)考试科目三:印稿设计(满分:100分)

1.考查目标和要求:考查考生篆刻创作的专业基础水平。

2.考查方式:根据指定内容设计朱文、白文印章;

3.工具材料:① 毛笔、墨汁、画毡、砚台、水罐等(考生自备),禁止使用拷贝灯;② 8开试卷纸(考场提供)。

4.考试时间:2小时5.评判标准:① 章法谐和,布局完整,能体现出较强的篆刻作品意识;② 篆法得当合理,能较好的把握基本的字法规律;③ 能体现冲刀、切刀等刀法的基本效果;④ 印稿清晰、整洁。

注:本大纲版权归属四川美术学院,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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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5号)要求,2021年广东省省级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个统考类别。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认定说明,结合我校招考办法,现就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对应广东省统考类别要求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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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上述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二、我校“书法学”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该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书法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三、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统考成绩要求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四、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普通类专业的广东省考生,无须报考广东省统考,录取办法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广州美术学院招生考试中心

2020年11月5日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www.gzarts.edu.cn/info/1639/294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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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初试+线下复试

新增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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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最新发布了《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相较于去年,采取线上初试+线下复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新增了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原文如下: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及培养特点,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各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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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将2021年我校本科招生办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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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专业类别招生办法

0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报考上述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我校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在该科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进行初选。

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成绩要求,我校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考试。具体初选办法及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

02、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

组织现场校考,具体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报考书法学、服装表演的考生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科类统考要求,须统考合格。

0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根据我校专业志愿填报的要求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各专业类别对应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统考科类的设置 ,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将我校各专业类别对应统考科类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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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1、相关专业的初选办法、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关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公告。

2、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鲁迅美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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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1播音表演编导等多专业将校考,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发布《2021年上海考生报考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统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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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见文后附录),拟报考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校考的上海考生须报考的2021年上海市专业统考类别参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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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其他各省(市、自治区)校考专业对应的统考科类将陆续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从以上说明,我们可以看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21年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表演(音乐剧表演)、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流行音乐(流行演唱)、流行舞蹈(街舞)、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会继续实行校考!

附录: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和确认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相关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网上咨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9:00—15:00。

咨询网址:

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三)文化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凡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日—6日(11月2日—5日,每天8:00—21:00;11月6日8:00—16:00)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进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

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考生于2020年11月13日—14日到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信息资格审核。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四)专业考试报名及网上付费

1.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报名

凡参加艺术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在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各类别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仔细确认并勾选。

2.市统考网上付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6日—18日在“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中支付所选择的艺术类相应的考试费用(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20元/人,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每科目考试费50元/科),网上付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选择的考试项目。已缴费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3.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

凡报考高校校考的考生,也须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时勾选校考选项。

参加校考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考生应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完成校考的报名、付费、考试等相关工作。

(五)市统考考点选择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继续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

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设十个考点: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

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

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2)编导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3)表演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5)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报名参加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自动匹配以上对应考点。

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9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

二、考试

(一)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含校考)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分为市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市统考。

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市统考类别。

(二)专业考试

1.市统考

市统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1)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50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图片述评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2)市统考准考证下载及打印

网上报名、确认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美术艺考界会第一时间发布。

(3)市统考考试时间

统考类别

考试时间

编导类

2020年12月5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

2020年12月6日

表演类

2020年12月19日—20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2020年12月19日—20日

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2020年12月26日—27日

2.校考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市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具体要求,2021年起,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

经批准由高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外省市艺术类高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须于2021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监督检查。

获准组织校考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三)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市统考成绩公布

市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方式。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各类别市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

三、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四、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021年起,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

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工作

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报名

信息

确认

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高校网上咨询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高校、东方网

2020年10月24日

所有报名参加本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以及艺术类校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市教育

考试院

2020年11月2日—6日(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网上报名信息资格审核

区考试

招生机构

本市学籍应届毕业生:2020年11月12日-15日;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2020年11月13日-14日(具体以各区安排为准)

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网上付费

市教育

考试院

2020年11月16日-18日

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网上查看系统分配考点

市教育

考试院

2020年11月19日

高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

相关招生

高校

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

市教育

考试院

具体详见“上海招考热线”

专业

考试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

2020年12月5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0年12月6日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0年12月19日-20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020年12月19日-20日

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一考试

2020年12月26日—27日

艺术类统考成绩网上查询

市教育

考试院

2021年1月中旬

寄发艺术类统考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2021年1月中旬

1.高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

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

相关招生

高校

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杭州例外教育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生考试工作,我校结合近年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经研究,现就2021年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杭州例外教育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按省划定的报考线方可报名参加校考。 2.书法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学”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统考的可直接报名参加校考。 3.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安徽省艺术管理专业也可参加模块二考试),成绩合格(江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线的划定、专业校考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出的相关信息。 2.我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处2020年11月

杭州例外教育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清华大学结合美术学院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制定并公布2021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杭州例外教育

一. 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 招生专业

1. 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专业名称

名额

学历学制

招收科类

设计学类1305

17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5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陶瓷艺术设计

10

视觉传达设计

30

环境设计

30

产品设计

15

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

15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15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10

动画

10

工艺美术(金属艺术)

10

工艺美术(漆艺术)

10

美术学类1304

55

绘画(中国画)

10

绘画(油画)

10

绘画(壁画)

10

摄影

10

雕塑

15

本科

五年

艺术史论130101

15

艺术史论

15

本科

四年

文科

(改革省份限选考历史)

合计

240

备注

1. 学校代码:10003。

2. 我校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 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设计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美术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2. 学费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三. 报名方式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k.join-tsinghua.edu.cn),注册、登录后选择“美术学院”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 选拔程序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1) 入围

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依据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分省分专业类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分数线及结果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入围考生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各专业类入围考生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20倍。

(2) 专业考试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设计学类

色彩、素描、速写

美术学类

色彩、素描、速写

考试科目说明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具体考试安排以我校后续公布为准。

(3) 认定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以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市、其他省份两条专业合格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2. 艺术史论专业

(1) 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2) 认定

艺术史论专业在满足报名条件的生源中,以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总分排序划定全国合格线(若某省合格人数如超过该省录取人数上限的4倍则单独划定合格线)。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五. 日程安排

1.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网上报名;

2. 2021年1月下旬,公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入围结果及分数线,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我校将顺延入围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

3. 2021年2月中旬左右,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艺术史论专业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4. 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公告);

5. 2021年4月底前,公布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六. 志愿填报要求

1.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 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

3.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

4. 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

5. 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6.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 录取原则

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

(1) 设计学类

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杭州例外教育

(2)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杭州例外教育

(3) 艺术史论专业

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杭州例外教育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八. 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 其他

1. 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专业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 我校美术学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

4. 我校美术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

5.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7.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清华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http://www.ad.tsinghua.edu.cn/publish/ad/2882/20201127165607189979068/1606473400374.pdf

杭州例外教育

我校 2021 年本科招生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 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 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无书法学统考的省份除外)采取线上初选和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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