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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出于实力 艺术在于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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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造型艺术类、设计艺术类、图像与媒体艺术类、环境艺术、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实施专业“初试+复试”选拔方式。初试不分专业(类),以网络远程考试方式统一开展基础性选拔,初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考试时长2小时),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以上专业(类)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合格考生可选择填报二个专业(类)参加现场复试,各专业(类)复试考试科目为三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二、中国画专业:
原中国画一、中国画二招考方向统一以中国画专业招生,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考生直接参加现场复试,不开展初试选拔。现场复试科目为二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中国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综合分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人物、山水、花鸟、综合等四个专业方向。
三、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书法与篆刻)、书法学(书法学与教育)招考方向实施专业“初试+复试”选拔方式。初试以网络远程考试方式统一开展基础性选拔,初试考试科目为书法基础(考试时长1小时),只评科目合格与不合格,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初试合格人数(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考方向本年度招生计划数的8倍。初试合格考生选择本专业其中一个招考方向参加现场复试,复试考试科目为三科(每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复试考试科目及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四、录音艺术专业:
按原考试方式招生。
五、以上专业(类)初试暂定于2021年1月中旬举行,复试暂定于2021年3月中旬在杭州考点举行。
一、艺术理论类专业:
以各省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作为专业考核要求,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符合各省统考要求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艺术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艺术史论(艺术史与史学理论)、艺术史论(视觉文化研究)、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等四个专业(方向)。
二、建筑学专业:使用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合格的报名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文化总分排名并列时,分别以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次序,单科高者优先。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后新生入学前,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考生专业方向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到建筑、城市、景观等三个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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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报考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 报名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需符合各省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要求省级美术统考合格,艺术史论专业各省对省级统考有要求的按各省要求执行。
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 招生专业
1. 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专业名称 | 名额 | 学历学制 | 招收科类 |
设计学类1305 | 17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5 | 本科 四年 | 文理兼收 (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
陶瓷艺术设计 | 10 | ||||
视觉传达设计 | 30 | ||||
环境设计 | 30 | ||||
产品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 | 15 | ||||
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 | 15 | ||||
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 | 10 | ||||
动画 | 10 | ||||
工艺美术(金属艺术) | 10 | ||||
工艺美术(漆艺术) | 10 | ||||
美术学类1304 | 55 | 绘画(中国画) | 10 | ||
绘画(油画) | 10 | ||||
绘画(壁画) | 10 | ||||
摄影 | 10 | ||||
雕塑 | 15 | 本科 五年 | |||
艺术史论130101 | 15 | 艺术史论 | 15 | 本科 四年 | 文科 (改革省份限选考历史) |
合计 | 240 | ||||
备注 | 1. 学校代码:10003。 2. 我校美术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 3. 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 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设计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中选报1-3个,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美术学类内服从调配; 选报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只能填报“艺术史论”。 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
2. 学费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艺术史论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三. 报名方式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bk.join-tsinghua.edu.cn),注册、登录后选择“美术学院”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 选拔程序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
(1) 入围
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依据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分省分专业类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分数线及结果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入围考生可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各专业类入围考生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20倍。
(2) 专业考试
(3) 认定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以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序分别划定北京市、其他省份两条专业合格线。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2. 艺术史论专业
(1) 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艺术史论专业所有报名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综合素养测试。
(2) 认定
艺术史论专业在满足报名条件的生源中,以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总分排序划定全国合格线(若某省合格人数如超过该省录取人数上限的4倍则单独划定合格线)。文化综合素养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可以获发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计划数的4倍。各省另有规定的按照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五. 日程安排
1.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8日,网上报名;2. 2021年1月下旬,公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入围结果及分数线,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如遇各省统考成绩发布较晚等情况,我校将顺延入围结果公布时间及后续安排);3. 2021年2月中旬左右,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艺术史论专业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4. 2021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公告);5. 2021年4月底前,公布专业考试及文化素养测试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六. 志愿填报要求
1. 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2. 获得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须与《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兼报其他专业无效)。3. 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艺术史论专业报考类别均为艺术类,志愿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所在的批次(提前批或艺术类本科一批等)。4. 报考我校艺术史论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所在省文史类考生一致(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必选科目要求为历史。报考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专业的考生,高考科目不做特别要求,按照所在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5. 我校在调档时,对于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按照我校本科招生章程执行。6.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 录取原则
1.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分专业择优录取。(1) 设计学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理)一批线,且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文理科统一划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专业课总分、素描、色彩、速写分数择优录取)。
(2) 美术学类
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美术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80(文理科统一划线),再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择优录取)。
(3) 艺术史论专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文史类一批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则依次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注:
① 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② 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③ 专业课折算成绩(专业课成绩÷专业入围线×100)、文化课相对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关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高考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高考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高考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高考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高考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高考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1) 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北京市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15%,即设计学类录取26人、美术学类录取8人(如合格生源不足,则将剩余专业计划调入其他省份);其他省份录取人数占各专业全国招生计划的85%,即设计学类录取144人、美术学类录取47人,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设计学类不超过26人、美术学类不超过8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2) 艺术史论:全国统一录取,其中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超过上限的省份单独划定录取线。
4. 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与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美术学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注:专业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校美术学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八. 入学事项
1.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2.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 其他
1. 如遇有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专业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办法,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2.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学院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3. 我校美术学院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4. 我校美术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制度。5.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6.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7. 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外籍学生除外)。
十.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98170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邮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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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最新发布了《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公告》,相较于去年,采取线上初试+线下复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新增了艺术品保护与修复专业。原文如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及培养特点,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将采取线上初试和线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各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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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办法公告如下:
一、理论类专业(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
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理论类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校考。理论类专业限艺术考生报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书法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术理论类专业统考要求以各省份最终确定的专业考核要求为准。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
二、造型类、设计类专业
造型类、设计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的艺术统考,且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分省划定的成绩要求,并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的本科招生专业考试。
三、书法类专业
报考我校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类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是否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或是否要求统考合格按各省份规定执行。
四、普通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学、风景园林)
考生不限于艺术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在2021年高考后,志愿填报我校即可。
五、我校各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要求
六、其他
1.具体考试安排和科目要求学校将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相关信息。
2.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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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生考试工作,我校结合近年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特色,经研究,现就2021年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
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我校按省划定的报考线方可报名参加校考。
2.书法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学”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校考;未组织省级“书法学”统考的可直接报名参加校考。
3.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专业校考,使用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安徽省艺术管理专业也可参加模块二考试),成绩合格(江西省统考成绩须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注: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线的划定、专业校考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出的相关信息。
2.我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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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 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招生考试工作, 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 2021 年本科招生理论类(美术学专业、艺术 设计学专业)将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须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 考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绩全国排名录取;绘画类、设计类、书法类、 设计类(中外合作办学)须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无 书法学统考的省份除外)采取线上初选和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具体 要求详见我校 2021 年本科招生简章及后续公告。我校各专业对应考试类别及省统考科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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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以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校考基本要求公告如下:
一、我校各专业类对应的省统考科类一览表
本招公告(202101)湖北美术学院关于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基本要求的公告-招生就业处
二、各专业类关于专业考试的基本要求
1.绘画设计类
绘画设计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报考我校该类型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的艺术统考,统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各省划定的成绩要求,方可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绘画设计类校考。
2.书法类、服装表演类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组织相应类别省统考的,考生相应类别省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组织相应类别省统考的,考生按所在省区市要求报名,并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校考。
3.美术理论类
美术理论类限艺术考生报考,无校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和设计类统考或书法学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志愿。
4.提前批文理类
提前批文理类无统考和校考要求,仅限湖北省考生报考。高考结束后,考生可在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三、其他事项
1.我校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要求、校考要求、考试安排、专业目录以后期发布的《湖北美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发布的各项权威公告。
2.因疫情防控等不可预测与不可抗力等因素,我校保留调整考试方案的权利。
3.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咨询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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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5号)要求,2021年广东省省级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五个统考类别。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认定说明,结合我校招考办法,现就广东省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对应广东省统考类别要求公告如下:
一、我校“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上述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二、我校“书法学”专业在广东省是省统考涵盖的专业,参加该专业校考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书法类”统考,并取得统考合格证;
三、报考我校“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专业的广东省考生,须报考广东省“美术类”统考,统考成绩要求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四、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普通类专业的广东省考生,无须报考广东省统考,录取办法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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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艺术类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校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将2021年我校本科招生办法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各专业类别招生办法
0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报考上述专业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我校使用“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在该科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进行初选。
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初选成绩要求,我校对初选通过的考生组织现场考试。具体初选办法及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
02.书法学专业、服装表演
组织现场校考,具体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报考书法学、服装表演的考生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科类统考要求,须统考合格。
0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艺术管理专业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后根据我校专业志愿填报的要求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二、各专业类别对应省级统考科类要求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艺术类统考科类的设置 ,经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将我校各专业类别对应统考科类公布如下:
三、其他
1、相关专业的初选办法、现场考试方案等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关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公告。
2、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对相关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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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 / 帆 / 逐 / 梦 / 无 / 悔 / 青 /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