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创办于2005年4月,是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从2008年开始参照国内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招生。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位于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占地面积近492113平方米,校园建设和教学设施投入9亿多元,校舍总建筑面积120847.5平方米。截至目前,学校共下设九个二级学院:视觉德稻设计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美术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流行音乐舞蹈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品位、高水准现代视觉艺术院校”为目标,立足国际,放眼全球,面向社会和行业需求,致力培养“以创意为灵魂,艺术和技术相融合,具有国际视野、掌握现代艺术技能和现代信息传播技术,从事多种创作和应用设计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实现了跨越式、超常规发展。
学校以错位竞争与差异化发展为理念,主动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深化各项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据权威部门统计,学校毕业生的就业专业匹配度与人才培养定位认同度,均处于高位水平。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为拟招生计划数,最终计划数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如下: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国拟招生计划数 | |
视觉德稻设计学院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69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92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69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5 | |
130310 | 动画 | 46 | ||
130404 | 摄影 | 50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88 | ||
时尚设计学院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60 | ||
130301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25 | ||
美术学院 | 130402 | 绘画 | 20 | |
130403 | 雕塑 | 20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22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21 | ||
表演艺术学院 | 130301 | 表演(影视与话剧表演) | 30 | |
130301 | 表演(音乐剧表演与教育) | 30 |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0 | ||
流行音乐舞蹈学院 | 130211 | 流行舞蹈(国际标准舞) | 18 | |
130211 | 流行舞蹈(街舞) | 22 | ||
130209 | 流行音乐(流行演唱) | 25 | ||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95 | |
文物保护与修复学院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17 | |
合计 | 1024 |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1、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须在符合各省市相关招考规定的基础上,依照我校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受疫情影响,如所在省份统考科类有所调整,请以各省考试院最终要求为准。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在同一专业大类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高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专业录取,具体规则如下表,无专业级差。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相关类别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线(专业所在批次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普通类专业除外)为前提。各省市考试院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分省计划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以其投档分作为录取依据。相关说明: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各专业不作分省计划,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满分750分统一换算,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艺术类不分文理的专业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其所属专业大类(即:专业类别),同一专业大类所含专业统一划线,在该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大类之间不进行调剂录取。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摄影、美术类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我校依据沪价费[2005]24号、沪教委民[2015]4号、上视董决字[2019]9号等文件,2021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含美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0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
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官网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官网内招生热线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后进行网上咨询。
官网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日9:00-16:00):021-67823033、67823034
(扫描上方二维码后关注,可进行校考报名、校考成绩查询、招考信息了解、招生咨询等)
八、投诉监督
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21-67820592。
九、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汇路699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Contactus/联系我们
24h CALL /(微信同号)
立即报名:177 0642 7935 雲雲老师
WEIBO/
官方微博:@杭州艺橙画室
TEl/
官方咨询:0571-85262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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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热线:136 5666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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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室地址:
杭州校区 |
杭州市富阳区高桥镇沿山路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