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东瓯杯 · 瓯窑瓷器创作作品大赛
(编者抄送市文广旅局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导和激励行业人员强技术、练技能,促进瓯窑瓷器制作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点亮“瓯文化”品牌,经上级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举办“东瓯杯”瓯窑瓷器创作作品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征集和评选时间
1. 征集时间:2021年10月8日-10月23日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 初评时间:2021年10月25日
3. 复评时间:2021年10月30日
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温州市瓯窑学会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瓯窑学院
参评对象
1. 瓯窑青瓷行业及其他青瓷窑系行业工作者;
2. 独立陶瓷艺术家、陶瓷工作室主理人;
3. 国内各中高等院校在校师生。
注:已获评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等职称(荣誉)的人员不予参评。
参评作品要求
1. 具有传统瓯窑瓷器制作技艺的工艺特点;
2. 贴近生活,具有生活实用性;
3. 融古出新,突破瓯窑瓷器的传统表现形式,在工艺和造型方面富有创造力和创新性;
4. “圆塑”造形,单件式或套式组合均可(套式作品组合件一般不超过 5 件);
5. 知识产权清晰,为参赛者原创且具有完全知识产权;
6. 未参加过任何展览或赛事。
赛事注意事项
1. 参评作品应符合时代主旋律及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不涉及国家机密,符合青瓷产业及陶瓷发展行业导向;
2. 每位作者的参赛作品最多限 3 件(组)以内,每件(组)作品参评作者不超 2 位;
3. 参赛作者需填写《作品登记表》并附作品正侧面高清图( JPG 格式)2 张,电子版(文件夹命名:瓯窑瓷器大赛+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发送至邮箱 2062429778@qq.com(联系人:胡先生 13958868683);参赛作品图画面不以任何形式出现作者及相关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4. 参评作者需在《作品登记表》如实填报完全知识产权承诺;参评过程中被发现或举报存在知识产权不明晰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若在赛后被发现或举报存在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出现知识产权纠纷问题的作品,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5. 经初评进入复评的作品,需在接到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将实物送到指定的复评地点,在送评期间出现安全问题,由参赛人自负;
6. 本次比赛的获奖作品不予退还,主办方将作为扩大瓯窑制作技艺的宣传展品在有关公共场所署名展出,作品的版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承办方拥有对作品的收藏、展示、教学、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优先纳用的权利;
7. 本次比赛的金奖、银奖部分作品可优先推荐为2022东亚文化之都中国温州活动年国际交流礼品。
奖项设置
金奖:1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伍仟元(税前)奖励;
银奖:5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叁仟元(税前)奖励;
铜奖:10件
荣誉证书及奖金人民币壹仟元(税前)奖励;
优秀奖若干件,颁发荣誉证书。
欢迎社会各界艺术家积极报名参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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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瓯窑学院
责 编| 吴昕灿
审 核 | 武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