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宣传学习“最后一公里”
切实提高科研管理和服务效能
小编聚焦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梳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干货要点
帮助老师们合理、规范使用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使用干货要点
梳理依据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Q
什么是横向科研项目?
A
横向科研项目(简称:横向项目)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横向项目立项
· 经与委托单位磋商形成的正式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经学校科技开发处(产学研合作处)审核后,加盖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校公章。项目合同签订后,需交学校科技开发处(产学研合作处)一份,项目组自持一份
· 横向项目中需要外单位协作的工作,须签订外协合同
【注意】横向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签订书面合同,未经学校科技开发处(产学研合作处)审定的,学校一律不予承认
【注意】横向项目应避免:签订日期错误、落款时间空白
横向项目经费预算与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经费,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科技创新券到账经费按横向经费管理。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按照合同约定管理使用
横向科研经费分为管理费、直接费用、人员激励费
*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进学校时,如使用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技术服务的项目,学校提取10%的管理费
【注意】按照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横向课题如没有使用学校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展技术服务的项目,学校不再提取10%的管理费
* 直接费用: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办公费和其他支出等
* 人员激励费:指在职在编人员的激励费,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预算
【注意】原则上委托单位一次性拨入所有经费的项目分别按人员激励费可支出总额的50%、50%在立项、结题验收后发放。合同没有支出预算或未明确约定的,其项目组成员激励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支出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60%
经费支出审批
*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进度,合理安排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报销;
*项目负责人经手的经费报销由课题组成员审批签字、承担支出审核责任。
【注意】项目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福利等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
横向项目过程管理
● 因故无法完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与委托方进行协商,形成书面材料妥善解决直至终止合同
● 对于合同研究期限已到期且未办理延期的横向科研项目,将暂停其经费的报销
● 横向科研项目要按要求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的公开工作,每年6月、12月各公开1次,未及时进行经费公开的项目,将对其经费进行冻结
【注意】未入学校账户的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在职称晋升等方面一律不予认定
问
项目研发服务过程中可以变更吗?
答
必须由原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到学校科技开发处(产学研合作处)办理变更手续。
问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外拨如何进行审批?
答
1、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外拨单位名称,转拨经费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外协协议、合作单位加载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2、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科技开发处审批后,由计划财务处拨付。
【注意】外拨经费的额度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50%。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不得变相转拨经费,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经费挪作他用或转入与项目无关的单位,不得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作为协作费转拨回项目经费提供单位
横向项目结项
1
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完毕,并由委托方签发验收证明
2
合同项目通过有关技术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鉴定
3
出资方书面认同
【注意】横向项目在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结项,结项资料由科技开发处归档
注意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故拖延或终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经有关部门协调、仲裁或判决后,由项目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知史鉴今
案例:虚构合同、虚开发票套取高校配套科研经费
被告人严*,男,1984年**月**日出生,湖南省人,汉族,博士研究生文化,原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被告人马*立,男,1979年**月**日出生,河北省人,汉族,初中文化,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9年5月17日,天津**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师大”)印发《天津**师范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发(试行)》,明确学校教师对外开展科研活动承接非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即横向经费),纳入**师大统一管理,并收取相应管理费。横向经费到账后,由该教师作为科研项目负责人办理来款认领、凭项目支出发票报销科研经费等手续。2019年5月29日,**师大决定由学校财政按照实际到账横向科研经费的20%给予配套资助,由科研项目负责人凭项目支出发票报销配套科研经费。
2019年9月至12月,为套取学校20%配套科研经费,被告人严*与被告人马*立商定,由其作为项目负责人代表**师大先后与被告人马*立实际控制或介绍的10家公司签订虚构的17份横向科研技术开发合同;同时被告人严*又与另外6家公司签订虚构的7份横向科研技术开发合同,24份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700130元,上述款项作为横向科研经费打入**师大账户内。后严*指使马*立虚开购买科研材料增值税发票,从学校应当下拨的占合同额20%的配套科研经费中报销,共计报销2462102.25元。在扣除学校管理费249702.6元,以及未报销的配套科研经费10462.76元后,被告人严*、马*立共同将配套科研经费2201936.89元据为己有后俵分。被告人严*、马*被检查机关立案侦查。
2021年2月9日
END
【版权声明】案例、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党史百年天天读”
学党史 | 悟思想 | 办实事 | 开新局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一起分享党史学习心得!
▲点击图片,让我们一起学党史!
编辑:黄鑫宇 孙雨露
初审:俞承言 徐宇航 林才厚
复审:李帅豪
终审:卢明然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
电话/传真:0577-85108077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瓯海大道2555号
邮编:325016
学院网址:www.zji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