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对象的支持和指导,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特制定下列资助办法。
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目前,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免”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对象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国家资助。学生资助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资助对象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方式的资助。
1 |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并贴息,金融机构向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对象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我省生源的学生资助对象也可向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 |
2 | 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资助对象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700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人每年4500元。 |
3 |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4 |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
5 | 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
6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7 |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学费资助的标准本专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按照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
8 | 校内资助 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资助对象。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
困难补助是国家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贯彻落实困难补助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 | 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第一条困难补助对象为我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的全日制在校生。原则上为学校建档的学生资助对象特殊群体。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困难补助: (一)孤残学生或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 (二)因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重病、残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四)其它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确系需补助者。 第三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困难补助,对已补助的实施追缴,并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获得困难补助者; (二)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的; (三)在校期间,触犯法律法规受制裁,或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处分未解除的; (四)休学期间的; (五)生活上铺张浪费或有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者; (六)故意不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安排的勤工助学工作,或者安排工作后又不履行职责者; (七)不愿参加公益和实践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八)其它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不符合办理的情况。 |
2 | 困难补助的类别 第四条 学校困难补助分为技能帮扶、重大疾病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专项补助四种。 (一)技能帮扶 遵照“帮扶与发展结合,资助与育人并重”原则,鼓励学生资助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考试(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促进学风建设,加大以专业人才培养为导向的技能帮扶力度,提升学生资助对象的就业技能和竞争能力。参照《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对象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二)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家庭主要成员突发意外等因素造成家庭经济突发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原则上1 次最高不超过 2000 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 4000 元。 (三)重大疾病补助 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罹患重大疾病或恶性疾病,家庭经济负担重,基本生活保障不能满足的,可申请大病补助。一般 1 次最高不超过 3000 元,一学年总额不超过 5000 元。 (四)专项补助 1、新生生活保障补助。以实物或现金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给予生活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元。 2、回乡路费补助。以“爱心车票”的形式,金额根据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户籍地给予补助,省内 100 元,省外 300 元。 3、寒暑慰问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通过走访等形式,以实物或现金给予寒暑慰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 元。 |
3 | 困难补助工作流程 第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生困难补助工作,学工部(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各二级学院具体落实。 第六条 临时困难补助和重大疾病补助需经申请及审批程序后进行,其他困难补助视实际情况开展。 第七条 审批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困难补助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2、班主任和辅导员、学工办主任签署意见。 3、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加盖学院公章。 4、学生处复核,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批。 5、学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学校或学院制作发放表。学校或学院将每次困难补助的评定结果定期向学生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并将困难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里。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学校鼓励受助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将困难补助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其它资助制度和措施统筹考虑,指导和帮助学生创造条件,解决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
女孩高考超一本线132分不敢算学费?
别担心,这些助学政策和资助热线了解一下↓↓
更多详细资料,请扫描下方百度网盘二维码
编辑 |黄健珍
推荐阅读
1.全省第一!挺进世赛国家级选拔赛!
2.寻找义工商里的幸福瞬间
3.权威发布|2020年秋季学生开学返校须知
4.四金七银!学校在第六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再创新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