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去青涩 守卫边疆
洗去红妆 穿上军装
守卫国家 守护人民
他们以青春的热血回报祖国
他们,就是中国军人!
而你,想加入他们吗?
相信看了这部超燃的
东方学院2021年征兵宣传片
你能听到自己内心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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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学院2021年征兵宣传片
大学新生入伍优惠政策
1、大学生参军入伍除享受义务兵正常优待外,还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
2、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东方学院入伍十大优待政策
第一条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获得奖学金的,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享受一等奖学金的不再提高。入伍学生的奖学金名额不占用学生所在班级名额。
第二条学生在服役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可免修体育、校内体测、军事理论、车训和社会实践等课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第三条 在校生入伍前有不及格课程的,可申请延迟补考时间,退役复学后再参加相关考试;如在部队荣立优秀义务兵(含)以上奖励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补考成绩评定为合格。
第四条学生在服役期间,通过自学掌握课程知识,经各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后参加学校统一考试,如考试合格,准予免修该门课程,以实际考试成绩作为该课程的成绩记载,学生服役时间不计入学籍时长,学生学籍时长需达到学校全日制学生规定时长方能予以毕业。
第五条 在校学生或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后,可回原专业继续学习(原专业撤消的,由学校安排相近专业学习),也可提出转专业申请。转专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六条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年限,按学校规定的相应年限据实计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七条 应征入伍学生退役复学后(无违纪现象)顺利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退伍军人)”荣誉称号,其中,服役期间在部队荣立优秀义务兵(含)以上奖励的,且符合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可推荐至“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无违纪现象)可获校级“优秀毕业生(退伍军人)”荣誉称号(名额不占用所在班级名额)。
第八条 应征入伍的应届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第九条在校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应征地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复学后,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其中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凭退伍证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奖励每人4000元。
第十条应征入伍学生(无违纪现象),在部队荣立优秀义务兵(含)以上奖励的,经学校人武部推荐可优先考虑推优入党。
投笔从戎 青春无悔!
同学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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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兵入伍意向调查表
祖国终将选择那些忠诚于祖国的人!
祖国终将记住那些奉献于祖国的人!
而你,准备好了吗?
来 源:东方学工
初 审:王梦凡
终 审:徐 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