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书法学类考试大纲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
美术: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专业主科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的考生,此三项只能任选一项进行考试;专业主科为少数民族特色方向的考生,除参加少数民族特色专业考试外,还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三项主科(不再加试视唱练耳)中任选一项进行加试(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使用该统考成绩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其他音乐类专业志愿,可再相应选择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理论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舞蹈: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
表演: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广播电视编导:面试150分(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分、回答评委提问50分)、笔试150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书法学: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戏剧影视文学:面试 100 分(自我介绍 20 分、才艺展示60分、评委提问20分)、笔试200分(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须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
考点设置
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高校具体实施,全省分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三个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