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国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56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165号)规定,为加强对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
报考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
(1)羌藏彝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2)合唱、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歌剧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含合唱、歌剧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3)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4)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含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5)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专业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理论)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业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影视动画、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专业
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类专业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