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休闲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医学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经济学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新闻学专业、英语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四川省投档考生按照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省市区投档考生按照我校舞蹈类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我校在确定录取专业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
6.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7.所有专业新生均在校本部就读,就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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