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211工程”“特色985工程”“2011协同创新计划”重点建设并设有研究生院的研究型大学。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男子篮球、男子排球、健美操、女子篮球、女子排球。
2、招生计划: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74人。其中田径队29人,男子篮球5人,女子篮球5人,男子排球6人,女子排球6人、健美操23人。分位置或小项招生计划见附件1。
各项目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
三、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和专业选择范围见附件2。
四、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3、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学校对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完成报名申请。报名测试项目必须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登记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连同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相关比赛证书或证明,交由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中,二级运动员必须提交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的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
(3)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即取消其高水平运动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六、考核办法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公示初审通过名单。
2、网上交费
(1)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交费;未按时网上交费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费不予退还。
(2)交费网址:http://cwjf.swjtu.edu.cn/payment/login.jsp
交费账号:考生身份证号
交费密码:考生身份证号的后6位
(3)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标准为200元/人。除此之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现场报到
(1)准考证: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到,现场打印准考证。
(2)签订协议书和承诺书:所有报到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拟报考学校的资格生签订“西南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书”。
(3)凡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专项测试
现场报到后,考生持二代身份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准考证参加专项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标准、健美操规定音乐见附件。
5、文化单独考试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学校将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七、确定资格名单与公示
1、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并达到合格水平。
2、排球、篮球、健美操项目测试成绩基本要求:
免高考(A类):85分及以上;
二本线的65%(B类):75分及以上;
二本线(C类):65分及以上。
3、健美操文化课单考组执行A类测试内容及标准,文化课统考组执行B类(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两组分别单独排序确定合格名单,互不调剂,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
4、学校将依据考生专项测试水平、参加比赛成绩、运动等级、文化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拟定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名单,经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审定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经考生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的资格名单,为学校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名单。
5、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测试,请考生务必详询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了解本省的专业测试要求,以免造成当地招生管理部门不予投档。
八、录取要求
1、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批次报考学校。
2、各类考生录取比例、文化课要求和录取程序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3、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拟报考学校的资格生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haosheng.swjtu.edu.cn/)下载《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协议》、《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志愿表》,签字确认后,连同高考成绩查询页面截图,于2019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wjtu_zhaosheng_yd@163.com。逾期不交者,将影响正常录取。
九、各环节时间和地点安排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2月21日下午17:00
2、网上初审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下午17:00
3、网上交费时间:2019年3月6日―7日
4、考生报到时间:2019年3月8日上午09:00—12:00
5、考生报到地点:犀浦校区体育馆
6、专项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项目 |
时间 |
地点 |
篮球(男、女) |
2019年3月9日上午08:30开始 |
犀浦校区体育馆主馆 |
健美操 |
2019年3月9日上午09:00开始 |
犀浦校区健美操馆 |
排球(男、女) |
2019年3月9日下午14:30开始 |
犀浦校区体育馆主馆 |
田径 |
2019年3月9日下午14:00开始 |
犀浦校区北区田径场 |
7、文化考试时间:
请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文化课单独考试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单 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体育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 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招生考试科)
028-66367449 (体育部韦老师)
17381840716 (体育部赵老师)
十一、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邮 箱:zsks@swjtu.edu.cn
十二、监督举报机制
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招生就业处牵头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在此基础上实施再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028-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swjt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2019年1月
附件1: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各队招生计划列表
项目 |
位置 |
性别 |
A类 |
B类 |
C类 | |
男子篮球(5人) |
前锋 |
男 |
0-1 |
0-1 |
/ | |
中锋 |
男 |
/ |
0-2 |
/ | ||
后卫 |
男 |
0-1 |
/ |
/ | ||
女子篮球(5人) |
前锋 |
女 |
/ |
/ |
0-1 | |
中锋 |
女 |
/ |
0-1 |
0-1 | ||
后卫 |
女 |
/ |
/ |
0-2 | ||
男子排球(6人) |
副攻 |
男 |
0-1 |
0-1 |
/ | |
主攻 |
男 |
0-2 |
/ |
/ | ||
二传 |
男 |
0-1 |
/ |
/ | ||
自由人 |
男 |
0-1 |
/ |
/ | ||
女子排球(6人) |
副攻 |
女 |
/ |
/ |
0-1 | |
主攻 |
女 |
/ |
0-1 |
0-1 | ||
二传 |
女 |
0-1 |
/ |
/ | ||
自由人 |
女 |
/ |
0-1 |
0-1 | ||
健美操 (20人) |
健美操 |
男 |
0-3 |
0-1 |
0-8 | |
女 |
0-1 |
0-5 |
0-5 | |||
田径 (31人) |
短跑类 |
100米 |
男 |
/ |
0-4 |
0-6 |
100米 |
女 |
0-1 |
0-2 |
/ | ||
400米 |
男 |
/ |
/ |
0-2 | ||
400米 |
女 |
/ |
/ |
0-2 | ||
中长跑类 |
1500米 |
男 |
/ |
/ |
0-1 | |
5000米 |
男 |
/ |
/ |
0-1 | ||
1500米 |
女 |
/ |
/ |
0-1 | ||
3000米 |
女 |
/ |
/ |
0-1 | ||
投掷类 |
铅球 |
男 |
/ |
0-2 |
/ | |
跨栏类 |
110米栏 |
男 |
/ |
0-1 |
0-2 | |
400米栏 |
女 |
/ |
/ |
0-2 | ||
竞走类 |
20公里竞走 |
女 |
0-1 |
/ |
/ |
附件2: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科类 |
专业名称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理科 |
土木工程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理科 |
机械类 |
3 |
电气工程学院 |
理科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4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理科 |
计算机类 |
5 |
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 |
理科 |
交通运输类 |
6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理科 |
材料类 |
7 |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理科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8 |
力学与工程学院 |
理科 |
工程力学 |
9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理科 |
应用物理学 |
10 |
数学学院 |
理科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11 |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
理科 |
生物工程 |
12 |
经济管理学院 |
理科 |
工商管理类 |
13 |
公共管理学院 |
文、理 |
公共事业管理 |
14 |
公共管理学院 |
文、理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15 |
公共管理学院 |
文、理 |
法学 |
16 |
心理研究与咨询中心 |
文、理 |
应用心理学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文、理 |
思想政治教育 |
18 |
人文学院 |
文、理 |
新闻传播学类 |
19 |
人文学院 |
文、理 |
汉语言文学 |
20 |
外国语学院 |
文、理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21 |
外国语学院 |
文、理 |
汉语国际教育 |
专业选择范围:
1、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理科第二批次本科控制线及以上的理科考生可以在1-21号专业内选择专业;投档成绩达到本省文科第二批次本科控制线及以上的文科考生可以在13-21号专业内选择专业。
2、A类考生只能在13-21号专业内选择专业。
3、投档成绩未达到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理科/文科)第二批次本科控制线的B类考生,只能选择13-21号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