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注:
●最终招生专业、招生代码、招生人数、录取原则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女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60米,男生身高原则上不得低于1.70米(专业成绩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要求非色盲、色弱;
●有统考(或联考)、或规定了某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或投档原则的省市,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