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2020年我校表演类本科的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两个专业招生。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招生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舞蹈表演专业:天津市、辽宁省、云南省、贵州省、宁夏区、安徽省、湖北省、海南省、河北省的考生,在相应专业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还须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其它招生省份考生不要求参加校考)。
3.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8米。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招收除拉丁舞、街舞以外的舞种。
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方式 |
舞蹈表演 | 天津、辽宁、云南、贵州、 | 15 | 省级统考+校考 |
四川 | 24 | 省级统考 | |
重庆 | 6 | 省级统考 | |
甘肃 | 6 | 省级统考 | |
湖南 | 4 | 省级统考 | |
备注:1.需要校考的招生省份,我校将根据校考后的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无合格生源省份将不投放招生计划。2.分省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3. 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