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z2018{13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我校2019年表演类本科招收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两个专业。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考生的省统考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报考我校表演类专业的考生在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且校考成绩合格。对于四川省、重庆市的考生,我校认可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方式 |
舞蹈表演 | 山西、天津、辽宁、云南、贵州、西藏、 | 26 | 省级统考+校考 |
四川 | 24 | 省级统考 | |
重庆 | 5 | 省级统考 | |
音乐表演 | 云南、贵州、甘肃、湖南 | 13 | 省级统考+校考 |
四川 | 12 | 省级统考 | |
重庆 | 5 | 省级统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