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大学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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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z 2017 { 15 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201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z 2017 { 15 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十二个专业。
本简章相关招生政策适用于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 2018 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
4、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且专业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规定。
5、不分文理排序录取的省份文理兼收,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的省份只招文科。

二、招生计划、附加报考要求及录取规则
(一)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书法学专业
招生计划:

省份

绘画

中国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书法学

甘肃

4

3

5

3

4

3

山东

3

3

4

4

4

山西

3

3

5

6

8

3

安徽

3

3

4

4

6

湖南

4

4

5

7

5

3

云南

3

3

2

广西

4

3

江西

4

4

广东

3

3

6

11

6

贵州

2

河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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