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我校艺术类招生各专业类别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i.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ii.编导类: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iii.美术类和编导类以外的其它各专业类别: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2013年四川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