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艺术史论、艺术管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不含摄影)、设计学、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四川省考生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填报我院艺术类各专业高考志愿的四川省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统一组织的该类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线
招生计划: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各专业类别高考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录取规则
普通类本科专业(文化产业管理)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本科专业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各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