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3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本科录取已于7月10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类别 | 姓名 | 报考科类 | 总分 | 录取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岑子琳 | 文史类 | 460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萧立安 | 文史类 | 454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杨哲纶 | 文史类 | 441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张泽显 | 文史类 | 427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吴伟鸿 | 文史类 | 424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萧尧 | 理工类 | 493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刘安邦 | 理工类 | 478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陈郁婷 | 理工类 | 467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陈楚棋 | 理工类 | 426 | 心理学 | 心理学院 |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 | 林珈烯 | 理工类 | 389 | 小学教育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录取原则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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