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四川农业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招生。学校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2024年我校在四川省面向农村和原贫困地区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和高校专项等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第九条 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麦考瑞大学以及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实施“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按照上级和《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设有部分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十一条 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投档方式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而被录取的,学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考生报考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未录满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考生所在省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控制线。在此基础上,艺术类进档考生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考生,四川省要求文化成绩要求达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投档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加后的总分或按本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折算后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艺术类、体育类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优先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翻译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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