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资助简介
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
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三、学生资助
01、奖学金
01、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占学生总人数约2‰
02、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占学生总人数约3%
03、学生奖学金
500-1200元/人·年,占学生总人数约25%
02、国家助学金
2100-4500元/人·年,占学生总人数约25%-35%
03、国家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贫困生均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请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东兴支行
户名:内江师范学院
账号:51001687908051502418
联行号:105663079088
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0832-2344450
04、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05、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06、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或特殊困难补助。
07、勤工助学
学校每年提供3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让特困生优先上岗,通过劳动解决部分生活费,标准为180-300元/人/月。
08、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个别学生将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09、社会资助
1.设立“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广州助学金”,用于资助少数民族本科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2.设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筑梦奖学金”,用于资助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奖励标准4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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