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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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整理了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相关内容,包含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查询入口及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历年高考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招生报考信息,供2024届高考生查阅参考。

高校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高校每年在进行招生工作时发布的招生规范文件,此文件详细说明了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专业设置以及学费等核心信息。对于想要报考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而言,详细查阅这份招生章程极为重要,它能够提供全面和精确的信息帮助理解该校的招生方针和具体要求。

【招生章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招生简章最新发布情况

一、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发布时间及查询入口:

1、发布时间:

根据历年高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发布时间来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预计在4月份左右发布。

2、查询入口:

根据历年情况来看,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招生章程相关信息均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发布,各位考生可进入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cyesz.edu.cn/dept1/?typeid=05)进行实时信息查询。

各位高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查询:

1、访问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scyesz.edu.cn/dept1/?typeid=05]

2、在首页导航栏找到“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专区。

3、选择“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二、重要参考:2023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了解历年的招生政策和章程对考生了解学校招生趋势、做好备考规划具有重要意义。各位2024高考生可以先行查阅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作为参考。以下为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详细内容: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信息

第二条 学校名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1

第三条 学校的主管部门及举办者:四川省教育厅、绵阳市人民政府。

第四条办学地址:

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邮编621000)

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邮编:621700)

东校区:四川省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邮编:621709)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四川幼儿师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且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由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2023年计划面向四川、甘肃、陕西、宁夏等省(市、自治区)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男女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考生注意事项:

1.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应慎重填报相关专业。

3.艺术体育类专业,我校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总分排序审录;若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统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审录;若文化统考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4.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文科按照语文、文综、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语文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成绩仍相同,则比较文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理科按照数学、理综、语文、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单科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数学成绩仍相同,则比较理综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以此类推。

5.根据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患有以下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不合格: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此类考生慎报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专业。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内各市、州招办、学校官网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保证新生质量: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到校报到,逾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录取工作同时接受考生、家长、社会、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学生资助帮扶体系,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等。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园区教育西路16号邮政编码:621000

咨询电话:0816-3661357、3662588

监督电话:0816-3690811、3690819

传真:0816-3662588

学校官网:http://www.scyesz.edu.cn

学校招生网:http://www.scyesz.edu.cn/05

注意:由于信息时效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最新内容为准。

以上就是“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招生章程最新发布情况”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同时预祝各位考生考上理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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