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由南充市人民政府举办、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四大古城之一、国家5A级旅游景区——阆中。为做好我院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基本信息
(一)学院名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在川招生代码:5799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 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 办学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七) 邮政编码:637400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总则
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网上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
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按投档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2.所填专业无法录取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仅剩1个,则调剂录取到这个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有2个及以上,则把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按报考人数与计划数之比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录取。
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3.录取时,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高考改革省份同分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四)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高考改革省份同分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五)加分考生
按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六)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颈部、手部无文身、明显疤痕、明显胎记,无明显X、O型腿,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进校后将进行复查。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进校后将进行复查。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招办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
(十)新生注册及专业调换
新生入学后,学校复查相关信息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学生进校就读后遵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可以申请调换专业。
(十一)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贷政策
(一)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二)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贷”资助体系,对成绩优秀、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奖励或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7—6632388,6632688,6632166,
6632099,6636388, 6790588
纪检监督电话:0817-6632278
联系邮箱:ncwlzyzjc@sina.com
学校官网:https://www.ncvcct.com/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jc.ncvcct.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邮政编码:63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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