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我院结束了2018年河南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我院艺术类录取原则:进档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2018年我院录取河南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最低综合分为618分。
现将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 |
实录人数 |
录取最低综合分 |
产品设计 |
3 |
第一志愿618 |
环境设计 |
2 |
第一志愿621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第一志愿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