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游泳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太原师范学院2019年继续招收游泳高水平运动员。
2019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范围
1、招生项目:游泳
2、招生计划:40人
3、招生范围:全国
二、招生专业
1、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科) 2、教育学(文科)
3、汉语言文学(文科) 4、体育教育(文、理科)
三、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近三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不含等级考试赛)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专项考试
(一)网上报名:考生需2019年3月6日-12日登陆太原师范学院招生网(http://zjc.ty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现场确认:考生必须本人到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
2、现场确认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求真楼B466室招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3、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
(3)等级证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成绩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原件及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
(5)高考信息:高考报名照片2张及14位高考报名号。
(6)保险单据:专项考试期间有效的考生本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订《考生保证书》和“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保证书、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凡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审核不予通过,审核合格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专项考试内容、时间
1、考试内容
(1)主项(考试项目为等级证项目)
(2)个人200米混合泳(参考)
2、专项考试时间
专项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上午(星期六)
具体专项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文化考试
(一)报名
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下称“单招文化课考试”)。申请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需填报“太原师范学院”。其他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单招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和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其中,4月20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21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
考生于4月15日12:00后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体育单独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并参加文化考试。
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其他考生需在生源所在地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六、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情况,按以下原则分类录取,各类计划不交叉:
A类:获得国家一级(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成绩现场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运动员,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只需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将综合生源情况、测试成绩、运动队建设等因素,划定文化课合格分数线,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20%。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成绩现场达国家二级标准(含二级)以上的运动员,按如下原则录取:
1、对于部分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该类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含65%),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30%。
2、其他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按专项测试成绩排名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游泳项目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的50%。
七、其他
1、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以及实行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2、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成绩合格。
3、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考生及其所在中学应诚实守信,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及考核选拔不收取任何费用。
6、本简章发布后,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教育部调整后的政策作相应调整。
7、学校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8、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太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51-2506580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319号
邮政编码: 030619
招生网站: http://zjc.tynu.edu.cn
太原师范学院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