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原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含美术类)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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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太原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09 。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左良,太原科技大学校长。
第八条 办学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流路66号(北校区);
太原市晋祠路二段264号(南校区);
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陵沁线666号(晋城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对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若总分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依次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 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录取时,采用高考成绩为基准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高考成绩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 英语、计算机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提供英、日、德的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根据艺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是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教学资源、专业结构和发展趋势,结合各学院提出的建议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专业)招生人数为30人。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有关规定预留的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太原科技大学2018年美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业

科类

河北

山西

江苏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甘肃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类

3

22

3

2

2

2

2

2

环境设计

艺术类

3

22

3

2

2

2

2

2

产品设计

艺术类

3

23

2

2

2

2

4

2

绘画

艺术类

2

30

2

2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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