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如下方式录取:
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美术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4+文化成绩/7.5*0.6)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为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