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计划 山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30名。 江西省:艺术设计专业本科生20名。
四、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山东省和江西省的艺术类考生只使用本校校考专业成绩为录取依据,按招生计划的4倍划定专业合格名单,并向成绩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 2、在政审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英语成绩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