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及家长:
我校于7月1日开始进入招生录取阶段。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录取工作期间,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十严禁”“十公开”等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违纪、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2023年招生章程,严格遵守招生录取规则,坚决维护每一位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保证按要求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录取结果经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将及时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llxyzs.llu.edu.cn/zssy/sy.htm)及“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各位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官方渠道及我校上述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四、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以下渠道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服务,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358-3389288/3389388/3389488
@招生传真号码:0358-3389499
@招生信息网:https://llxyzs.llu.edu.cn/zssy/sy.htm
@吕梁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纪检监察电话:0358-3389113
学校从未委托第三方或个人发布招生录取信息以及联系考生和家长,请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官网发布缓存图:
官网发布及后续更新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Q4MTIzNw==&mid=2651298948&idx=1&sn=94bebf53862177ec9dc7afa8c14e09bf&chksm=8450a23eb3272b2801273f78c6d07b4092dc091fa3f2c02f5730ac95ea18724f106dd948ff49#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