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教育厅批准划定了我省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告。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各专业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01信息技术类 | 253分 | 02加工制造类 | 237分 |
03土木水利类 | 228分 | 04交通运输类 | 210分 |
05资源环境类 | 217分 | 06石油化工类 | 229分 |
07种植园艺类 | 248分 | 11财经商贸类 | 226分 |
12司法服务类 | 220分 | 20教育类 | 247分 |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1:1。录取时,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美术类、舞蹈类、表演类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文化素质及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和专业测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划定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美术类文化素质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75分,舞蹈类文化素质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83分,表演类文化素质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55分。录取时,在各专业文化素质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录取时间及征报志愿
对口升学本科分两批进行录取,7月15日开始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结清档案后,再划定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如有缺额,将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缺额、征报志愿,投档时,按成绩、按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考生可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
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51-4862695(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现场咨询请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太原市晋源区集阜北街9号)附楼一层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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