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形式与内容
1.初试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2.复试
(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考试大纲另见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大纲。
3.招生范围: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4.考试要求: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演奏作品的全部或片段,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小军鼓、定音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