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源范围
2018年,我校将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等13个省市招收艺术类考生。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及专业体检要求,热爱艺术事业,具有一定的绘画艺术基础者。
2.参加高考所在省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3.英语语种考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色盲、色弱者;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
4)因高考舞弊取消考试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者;
5)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招生计划
1.环境设计专业计划招生40人(面向全国13个省市文理兼收);
2.动画专业计划招生50人(面向全国13个省市文理兼收);
3.按照教育部要求,2018年我校艺术类招生列分省计划,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4.若某一省市没有满足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则将所投放的艺术类招生计划撤回。
四、录取原则
1.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被省考试院第一志愿投档到高校的考生,不分文理科,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动画专业的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含)以上,高考英语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语文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若高考单科满分不为150分均按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高考总分的50%且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在总分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艺术类省统考成绩排序,予以优先录取。
2)其余考生按照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动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须达到7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为150分的,按照比例折算),政治思想、体检合格。按照如下次序依次进行录取:
1)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若达到本省统考总分的95%(含)以上,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按照省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区、市)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按照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3)其余考生艺术类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总分的85%(含)以上,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省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含)以上,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如果在录取时出现同分情况,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高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4.天津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无法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剩余计划按照相应专业录取原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5.环境设计与动画2个专业不可兼报,招生计划不共享、不调剂。
6.对于平行院校志愿进行艺术类投档的省份,按照当省规定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可同时报考我校动画、环境设计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具体投档原则请考生咨询所在省教育考试院。
五、其它
1.入学: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艺术类省统考成绩单和我校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转专业。
2.复查: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体检与复试,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学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学制均为四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4.本简章解释权属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2018年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杏荪楼)A116室,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354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022-27401800
建筑学院环境设计专业咨询电话:022-27404491转801或022-27402724转2115,
软件学院动画专业咨询电话:022-27401781
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2-27403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