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和动画专业,计划招生400人。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份招生。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按考生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规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和综合分,以“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综合分计算办法执行。
(2)内蒙古自治区: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统考成绩×60%。
(3)其他省份: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0%+统考成绩×30%(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都以满分750分进行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不含加分)。
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