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1.初试
自备稿件朗读,体裁、题材不限,限时3分钟,满分100分。
2.复试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准备时间5分钟左右。
1.新闻播报(30%)
2.文学作品朗诵(20%)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限时3分钟)
4.综合素质(10%)
二、评分标准
1.初试
等级 | 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40分) | 思维与理解(25分) | 语言表达(25分) | 综合素质(10分) |
优 | 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 思维清晰、理解透彻 | 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 气质优雅、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
良 | 语音较准确、有个别错音;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 思维较清晰、理解比较透彻 | 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 气质良好、形象端正、仪态大方 |
中 | 语音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 思路基本清楚、理解力尚可 | 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 气质、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
差 | 语音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 思路不清楚、理解力较差 | 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 气质、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