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布在新闻传播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本简章适用于我校本年度下达招生计划的省份中,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考生。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适用类型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各专业在各省(区、市)适用的具体专业统考类型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专业 | 学费 | 录取规则 | 拟招生省份 | 所属学院 |
美术学(师范) | 15000 | 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40%。 | 天津、河北、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绘画 | ||||
视觉传达设计 | 12000 | |||
环境设计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数字媒体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