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科技大学美术专业招生公告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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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2017年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招生不再组织艺术类(美术)专业校考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我校认可艺术类招生省份美术类统(联)考成绩,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美术类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综合分计算方法:(1)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规则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有特殊要求,则按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其他省份按美术类统(联)考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3:7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综合分计算办法参照我校2017年6月对外公布的《天津科技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特此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月17日


ms315提醒:2016年取消美术校考省份含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区、新疆区,2015年取消湖南省、吉林省美术校考。所以仅有湖南省、吉林省考生可参加2015、2016年录取线,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区、新疆区可参考2016年录取线。


往年录取分数参考:
天津科技大学2016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天津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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