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即具有报名资格。天津、山东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13年音乐类专业测试合格证书》;其他省市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统考专业合格证书,即具有报名资格。
凡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凡报考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本省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综合分换算方法如下:
省份 | 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 |
天津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 |
山东 | |
浙江 | 综合分=浙江省艺术类音乐综合分 |
江苏 | 综合分=(文化课/4.4)+(专业课/4.1) |
河北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2) |
内蒙古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3) |
山西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