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天津市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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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天津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录取统计信息如下:

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天津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jpg

录取规则
1、美术设计类专业(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天津市美术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面试类专业(或方向)
面试类专业(或方向)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之下属方向)、舞蹈学、表演、音乐学(声乐主科)、音乐学(键盘主科)、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键盘表演)和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或方向)。根据面试类专业(或方向)特点有以下两种录取方式:
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②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外的其他面试类专业(或方向):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笔试类专业(或方向)
笔试类专业(或方向)包括:音乐学(音乐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或方向)。录取原则: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佳的考生。
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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