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动画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各省、市、自治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本科同批次成绩合格;
(2)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规定分数线;
(3)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以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排名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5)动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有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省市,统考必须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语文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5.不分文理以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
注:我校除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方向)公共外语为韩国语外,其他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1)有服装表演统考的省市,统考必须合格;
(2)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
(3)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
(4)分男、女,按照全国专业名次从高到低录取。
注: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