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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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考成绩的使用 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自2014年起在部分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说明如下: 1.全部艺术类专业在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

一、统考成绩的使用
为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艺术类专业自2014年起在部分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说明如下:
1.全部艺术类专业在上海、重庆、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江西、广西、陕西、青海、新疆、西藏等省(区、市)使用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考生无需参加我校校考。对以上各省(区、市)艺术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未涉及的专业,我校2014年将不编制招生计划。
2. 在河北省部分艺术类专业使用联考成绩录取,联考涉及专业及类别要求请见下表:

专业

美术设计类

舞蹈学

音乐学(声乐主科)

音乐学(键盘主科)

使用联考成绩类别

使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使用省舞蹈类专业联考成绩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专项为声乐且需具备键盘基础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专项为器乐(钢琴或手风琴)且需具备声乐基础

专业

音乐学(音乐文学)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音乐表演(键盘表演)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使用联考成绩类别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专项为声乐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专项为器乐(钢琴或手风琴)

使用省音乐类专业联考成绩,专项为器乐(器乐类型要求详见下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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