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商业大学美术类本科分省招生计划
安徽省:设计学类23人、绘画4人
福建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2人
甘肃省:设计学类21人、绘画4人
广西区:设计学类4人、绘画4人
贵州省:设计学类5人、绘画2人
河北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4人、动画4人
河南省:设计学类26人、绘画10人、动画6人
黑龙江:设计学类6人、绘画3人
湖北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2人
湖南省:设计学类2人
吉林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2人
江苏省:设计学类4人、动画4人
江西省:设计学类3人、绘画2人
辽宁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4人
内蒙古:设计学类11人、绘画5人
宁夏区:设计学类3人、绘画2人
山东省:设计学类10人、绘画4人、动画6人
山西省:设计学类24人、绘画8人、动画8人
四川省:设计学类6人、绘画6人、动画6人
天津市:设计学类18人、绘画9人、动画6人
新疆区:设计学类4人
云南省:设计学类4人、绘画3人
重庆市:设计学类2人
录取原则为:学校只录取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测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的考生;学校录取的考生需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学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5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省院校志愿投档时,如省投档成绩与我校录取所使用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按照省投档政策执行。
往年录取分数线
2017天津商业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天津商业大学美术设计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天津商业大学美术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