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
内容摘要:
速读文章内容
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使用美术校考省份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美术本科专业的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考..

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使用美术校考省份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美术本科专业的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江苏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综合分计算方法: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3.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100名以内(含第100名),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包括在该省(市、自治区)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校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专业校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5.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使用美术统(联)考省份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美术本科专业的北京市、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宁夏区、新疆区考生,需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依据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综合分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2.综合分计算方法:按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课高考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统(联)考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投档规则的综合分计算方法有特殊要求,则按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3.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分与专业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

表演(服装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高考志愿,按照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报考本专业属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艺术类专业省统(联)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联)考合格,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并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关2016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获取更多信息请登录: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

首页

文中提到的大学

相关内容

最新发布

专题合集

主页-天津本科院校-天津科技大学-招生计划-2016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