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2688号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代码:14020
二、学院简介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于国内500强的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学院依托行业优势,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类专业建设群建设为主,围绕天津区域能源产业强大的综合实力,凸显了行业优势的办学定位,助推了学院多方联动、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办学格局。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学院章程为基础依法治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务实,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坚持思想引领,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进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事创业的育人团队,学院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大赛,获得多个全国及天津市奖项,成绩斐然。
学院着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办学模式,将“工匠精神”和“担当、守正、有为、共进”企业文化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始终。以做足做优做特建筑类专业,发展能源类专业,开发城市管理类三大专业类专业建设为主,开设30个相关专业。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新能源、建设工程、机电、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等职业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胜任一个岗位,适合若干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办学能力“国内一流水平优质校”、“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具有教育部“高职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专业,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专业》项目和天津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提高了学院服务社会的能力。
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华北地区能源行业最大的国有支柱产业,为学院优秀毕业生提供了良好的就业岗位。学院还与全国240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先后开展了企业委培班、订单式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为毕业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前景。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建院以来为全国及天津市能源、建筑、电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区,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一所花园式学校,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
三、招生计划
表1
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费(元/年) |
1 | 物业管理 | 91 | 5500 |
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91 | 5000 |
3 |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 92 | 5500 |
4 | 会计 | 92 | 5000 |
合计 | 366 |
表2
面向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费(元/年) |
1 | 物业管理 | 15 | 5500 |
2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15 | 5000 |
3 |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 10 | 5500 |
4 | 会计 | 15 | 5000 |
5 | 城市热能应用技术 (新能源) | 15 | 5000 |
6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15 | 5500 |
7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 | 5000 |
合计 | 100 |
四、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以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6)已参加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27日至5月31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填报两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并根据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不超过30kb,像素不超过480*640)。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六、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根据所报专业,采用“试卷+面试”方法,试卷占100分,面试占100分,满分200分。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学生所报专业,采取现场抽签答题加面试的办法,对考生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基本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个专业各出5套题,抽签答题占100分,面试占100分,满分200分。
2.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3.我院承认考生在此次考试中参加其他院校所取得的相关专业的考试成绩,对于不同专业的成绩不予以承认。
七、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考试时间:6月10日下午13:30至17:30(可视考生人数适当延长)
2.地 点: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党校一楼
3.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和自行打印的考生证按时到校参加考试。
4.考试结束后,及时统计考生成绩,并上报市高招办。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3.对获得市级先进、技能大赛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考生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5.其他相关事宜参见《市招委关于印发2019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19〕12号)。
九、入学及管理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与注册。
3.新生入学注册后,依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4.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咨询地点: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11室)
咨询电话:022-58319057
022-58216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