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
(二)考试地点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三)分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1.美术类: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专项(17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为300分。专项考试科目为声乐和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声乐和器乐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自己所选的一门主项科目的考试。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3.舞蹈类: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150分)、舞蹈片段(80分)、即兴舞蹈表演(70分),满分为300分。
4.民族工艺美术类:考试科目为唐卡临摹(100分)、图案命题设计(100分)、唐卡比例及人物慢写(100分),满分为300分。
5.播音与主持类:考试科目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70分)、朗读指定文学作品(80分)、即兴评述(80分)、形象、语音和音色(70分),满分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