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统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各专业的考生(除艺术史论、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级联考
所有报考省属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省级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联考工作由山西传媒学院承办。
美术、音乐、舞蹈类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各市招办于11月22日前,将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汇总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各市于考试前发放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通知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美术考试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9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12月9日
上午:色彩 8:30—11:30
下午:素描 14:30—17:00
速写 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